貨運指南

零擔與LTL公路貨運 — 如何進行零擔貨運

零擔(歐洲)和LTL(北美)讓您能夠透過與其他託運人共享卡車空間來運輸不足整車的貨物。只需支付您使用的空間費用 — 但與整車專用服務相比,預期轉運窗口更長、轉運點更多,且每公斤責任上限也更低。

貨物類型

共享/合併

計價基準

按公斤或按棧板

典型運輸時間

1–10個工作日

CMR責任上限

每公斤毛重8.33歐元

分批貨運與零擔貨運服務類型選擇器

選擇服務類型以瞭解其運作方式、適用對象以及定價、運輸時間和責任風險的主要差異

標準分批貨運(又稱 LCL 公路或整合公路貨運)是歐洲地區移動零擔貨物的模式。貨運代理或承運商從多個客戶收集個別貨件,於當地貨運站整合後,再以共用幹線車輛運往目的地區域。抵達後,合作夥伴貨運站進行拆分並完成最後配送。標準分批貨運適合 1–10 托盤或 100–5,000 公斤的貨件。歐洲境內的典型運輸時間為 2–7 個工作日。定價按公斤、托盤或兩者組合計算,極小貨件則需支付最低費用。

網路類型

站到站(樞紐與輻射式)

運輸時窗

2-7個工作日

定價模式

按公斤+按棧板(最低收費)

追蹤

配送中心掃描+送達事件

標準分批貨運
陸運指南

分批貨運與零擔貨運如何運作 — 逐步說明

分批貨運或零擔貨運在收貨與交貨之間需經多個轉運站。了解流程有助於找出延遲發生的環節、各階段所需文件,以及責任如何在運輸鏈中轉移。

Step 1

預訂 — 報價詢價、空間預留與預訂確認

流程始於託運人(或其貨運代理)向分批貨運營運商或零擔承運商詢價並申請空間分配。預訂內容包含貨物詳情:棧板或件數、毛重、尺寸、商品描述、貿易條款、收貨與交貨地址,以及任何特殊需求(如尾板升降、ADR、溫控)。承運商或代理核對相關幹線的可用容量後,以預訂編號確認預訂。此時,託運人必須提供準確的貨物詳情 — 若在收貨或貨運站發現重量或尺寸不準確,將導致運費調整(額外費用)並可能延誤貨運。對於適用 CMR 的國際分批貨運,託運人還須申報貨物價值以供海關與保險用途。

Step 2

收貨 — 司機從托運人處提取貨物

在約定的收貨日期,承運人的車輛抵達托運人處提取貨物。在歐洲拼箱貨運中,司機通常攜帶空白的CMR貨運單(或由貨運代理預先準備),雙方在收貨時簽署三份正本。司機會在簽署前註明任何可見的損壞或差異;未經質疑的CMR簽署將構成貨物狀況良好的初步推定證據。在北美零擔貨運中,提單(BOL)具有相同功能。司機會核實貨物是否與預訂一致:棧板數量、重量(如有磅秤)及描述。超重、超大或未申報的危險品可能被拒收或暫扣,需額外費用。簽署的CMR/提單是托運人已將貨物交予承運人的證明。

Step 3

貨運站整合 — 貨物分揀並裝載至幹線車輛

收貨後,所有來自當地的貨物被運回起運地貨運站(又稱支線終端或整合樞紐)。在貨運站,貨物按目的地地區分揀,並將前往同一地區的多個貨物一起裝載至幹線車輛。這一整合過程是拼箱貨運效率的主要來源——承運人用一輛滿載貨車運輸多個不同客戶的貨物,每個客戶僅需支付其佔用空間和重量的比例費用。在貨運站,貨物會稱重、測量並掃描至承運人的追蹤系統。任何預訂與實際貨物之間的差異將被記錄並相應收費。裝載通常在夜間進行,以便幹線車輛於當晚出發並於次日早晨抵達目的地貨運站。

Step 4

幹線運輸 — 起點與目的地樞紐站之間的長途運輸

裝載後的幹線車輛(歐洲通常為13.6公尺的簾布式貨車或巨型拖車,北美則為48-呎或53-呎乾貨車廂)從起點貨運站出發,前往目的地樞紐站或貨運站。在長途或跨境運輸中,幹線運輸可能途經一個或多個中繼站,於此換班並可能更換車輛。歐洲零擔貨運的幹線運輸通常為 overnight(隔夜)以最小化運輸時間;北美 LTL(零擔貨運)的長途路線則涉及多個分揀設施,貨物在此進行車輛間的交叉轉運。在幹線運輸期間,貨物由承運商保管,承運商需承擔完整的 CMR(歐洲)或 BOL(北美)責任。運輸時間從幹線出發點開始計算 — 起點 consolidation(集貨)的延誤是導致總運輸時間超出預期的最常見原因。

Step 5

抵達目的地貨運站後的分揀與配送準備

幹線車輛抵達目的地貨運站後,貨物將被拆解(分揀)並按配送區域分揀各個貨件。貨運站員工核對每個貨件與貨運清單 — 檢查件數、重量,以及運輸途中記錄的任何損壞。損壞或短裝的貨件將被標註,並通知起點貨運站與托運人。隨後,貨件被分配至當地配送車輛,進行最後一公里配送。在具有多個中繼站的樞紐網路中,貨件可能在抵達最終配送站前進行進一步的交叉轉運。對於已完成通關的跨境零擔貨運,目的地貨運站亦是進口文件(T1 轉運文件放行、海關清關確認)辦理之處,隨後方可進行配送。

Step 6

最終交付與交付證明 — 收貨人的收據

配送司機攜帶貨物及交付單或CMR/BOL副本抵達收貨人處。收貨人必須在交付時檢查貨物:件數、包裝可見狀況,以及貨物是否與交付文件相符。若發現損壞或短缺,收貨人必須在簽收前註記於交付文件上 — 添加「待檢查收訖」或以書面註明具體損壞。根據CMR規定,若收貨人未註記損壞即接受交付,則喪失向承運人就可見損壞提出索賠的權利。隱藏損壞必須在7天內報告。隨後簽署的交付證明(POD)將退還給承運人,作為交付交易的最終確認。在電子追蹤系統中,交付時的數位簽名或掃描可作為POD。

陸運貨運規則

零擔與LTL規則一覽

國際陸運貨運受《國際公路貨運合同公約》(CMR公約)約束。北美LTL則由國內承運商費率表及NMFC分類系統管理。各階段均適用關鍵規則。

最小託運尺寸

~30公斤/1棧板

須遵守承運商最低收費

CMR責任限額

€8.33/公斤

毛重 — 聲明價值覆蓋

索賠截止

7天

隱蔽損壞 — 明顯損壞須於交付時提出

貨運單據保留

3年

CMR索賠時效

零擔與LTL定價 — 運費計算方式

按公斤、棧板或貨物等級計費

零擔與LTL定價較整車(FTL)複雜,因承運商需考量每票貨物相對於車輛其他貨物的實際空間與重量。在歐洲零擔中,運費通常由以下幾部分組成:按公斤計費(採用實際重量或體積重量中較高者)、每棧板位收費(適用於標準歐式棧板)以及每票最低收費。體積重量計算採用轉換因數 — 大多數歐洲零擔承運商採用1立方公尺=333公斤(LDM基準)或1:3標準比例。在北美LTL中,定價採用國家貨運分類(NMFC)系統劃分的1至500級貨物等級,等級決定每英擔(CWT)的費率。兩種系統均適用額外附加費:燃油附加費(每週更新)、住宅配送、升降門服務、室內配送、ADR/危險品、限制進入地點以及首次配送失敗後的再配送。

CMR 責任 — 承運商的責任範圍

虧損或損壞每公斤毛重最高賠償 SDR 8.33

《CMR 公約》(1956 年《國際公路貨運合同公約》)規管歐洲大部分地區及其他多國的國際公路貨運責任。根據 CMR,承運商須為貨物自接管起至交付期間的全部或部分虧損、損壞及延誤負責。CMR 標準責任上限為每公斤虧損或損壞貨物毛重 8.33 特別提款權(SDR),約相當於當前匯率下每公斤 9–10 歐元。此上限適用於虧損或損壞的整體部分,而非每票貨運。若要獲得超過 CMR 上限的賠償,託運人須在 CMR 運單上申報更高價值並支付附加費,屆時承運商須按申報價值承擔責任。CMR 亦限制延誤損失的賠償:承運商須按運費金額賠償延誤損失。至於個別國家的國內公路運輸,則適用各國的承運商責任規則(部分國家的規定較 CMR 更寬鬆)。在北美地區的 LTL 運輸中,承運商責任通常限制為每磅實際重量 25 美元,或提單上申報的釋放價值。

拼箱及 LTL 貨運的文件要求

CMR 運單(國際)+ 商業發票 + 裝箱清單

一個完整的拼箱或零擔貨運(LTL)需要多份文件。對於國際歐洲拼箱:採用CMR貨運提單(4份正本:寄件人、承運人、收件人、隨附文件)——必須顯示寄件人、收貨人、送貨地址、貨物描述、毛重、包裹數量以及任何特殊說明;商業發票(用於海關價值申報);裝箱單(詳細說明每個包裹的內容);若為海關管制貨物,則需提供轉運文件(T1/T2)或海關出口申報。對於ADR危險品貨運,車輛上必須備有ADR運輸文件及駕駛員的ADR培訓證書。對於北美零擔貨運(LTL):每批貨物均需提供提貨單(BOL)——其作為運輸合約、貨物收據及海關文件。BOL必須顯示:托運人及收貨人資訊、送貨地址、貨物描述、貨物等級、重量、件數以及任何特殊處理說明。應包含NMFC物品編號以確認貨物分類。文件缺失或不準確是導致海關扣留、拒收貨物及貨運索賠的主要原因,無論在拼箱或零擔運輸中均是如此。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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