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ULD指南
單位裝載設備將鬆散貨物轉化為一個精確適配機艙的結構單元。裝載不當將導致ULD無法通過載貨檢查——更嚴重者,甚至在飛行中移位。
標準ULD類型
LD3、LD7、PMC
LD3最大重量
1,588公斤
管理標準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ULD規定
地板載重限制
~730公斤/平方米
ULD類型比較
選擇ULD類型以查看尺寸、容量及相容機型
LD3貨櫃(AKE)
內部長度
1,534 mm
內部寬度
1,534 mm
內部高度
1,630 mm
最大總重
1,588 kg
約容量
~4.5 m³
相容機型
B737, B767, B777, A330, A350
如何組裝並交付貨運單元(ULD)
正確組裝的貨運單元(ULD)必須結構完整、重量合規、符合機艙輪廓、妥善捆紮且文件齊全。這些條件必須全部滿足,而非大部分。
Step 1
為您的貨物和航線選擇正確的貨運單元(ULD)類型
貨運單元(ULD)的選擇取決於貨物的尺寸、重量以及執行該航線的機型。LD3貨櫃(AKE)是最通用的選擇——它們適用於大多數寬體客機(B767、B777、A330、A350)的下貨艙,以及窄體貨機的主甲板。LD7貨櫃或PMC貨盤則用於B747和A380的主甲板位置。對於不規則形狀的貨物(機械、藝術品、車輛),PMC貨盤配合網罩比剛性貨櫃更靈活。散裝裝載僅適用於窄體客機(B737、A320)的非增壓下貨艙,且單件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請務必向航空公司或地面代理確認貨運單元(ULD)類型——每個機位都有認證的貨運單元(ULD)類型。
Step 2
組裝前檢查貨運單元(ULD)狀況
裝載任何貨物前,請檢查貨運單元(ULD)是否有損壞。IATA貨運單元(ULD)規定指出,任何結構損壞的貨運單元(彎曲或龜裂的框架、損壞的地板、外殼破洞)均不得使用。損壞的貨運單元(ULD)必須貼上標籤並移出生產線,交由認可的貨運單元(ULD)維修設施進行修理。對於貨櫃:檢查門密封、鉸鏈和門閂。對於貨盤:檢查貨盤底座是否變形、龜裂,以及所有繫固環是否完好無損。在組裝貨物前,請記錄貨運單元(ULD)標籤號碼(顯示貨運單元類型、序列號和最大毛重的貨運單元識別牌),並核實最大毛重。
Step 3
組裝ULD — 最重物品置於底層,重心位於支撐面內
在ULD拖車或組裝架上組裝ULD,以便叉車操作。從最重的物品開始放置於底層,並將其置中於ULD支撐面上。裝載後ULD的總重心應儘量接近幾何中心 — 偏心載荷會在機艙地板導軌上產生不對稱載荷。依序疊放較輕的物品。對於貨櫃,貨物必須保持在貨櫃壁內 — 任何部分不得突出。對於PMC貨盤,貨物必須保持在特定機型的公佈航空外形線內(各航空公司為每個貨盤位置提供外形模板)。超出外形線將導致ULD在機艙門處被拒收。
Step 4
套上貨物網並檢查繫固點
對於PMC貨盤和某些開放式貨櫃,需要使用貨物網來固定貨物。貨物網的額定載重必須符合貨物重量 — 切勿使用額定載重低於貨物重量的網。將網固定在貨盤邊緣的所有指定錨點上。網必須拉緊 — 鬆弛的網允許貨物移動。對於封閉式貨櫃,門或面板必須完全扣好。套網後,檢查組裝:無貨物突出外形線、網無可見損壞、所有錨點已固定、重量未超過ULD最大毛重。重物必須在ULD內單獨固定 — 不得僅依賴貨物網。
Step 5
為ULD貼上標籤並完成空運提單(AWB)
每個ULD必須攜帶ULD標籤,註明:ULD編號、目的地機場(IATA 3字母代碼)、託運人和收貨人參考資料,以及已裝載ULD的總重量。空運提單(AWB)必須記錄:ULD類型代碼、ULD序號、包括皮重的總重量,以及貨物件數。若ULD內含危險品,必須將危險品申報(DGD)附在AWB上,並於ULD本身貼上危險品貼紙。航空公司會使用地磅檢查ULD重量——若實際總重量超過認證最大值,ULD將無法裝載。準確申報重量是安全要求,而非僅為計費事宜。
Step 6
在截止時間前將ULD送達貨運設施
各航空公司和機場均有貨運截止時間——即最晚可接受貨物裝載特定班機的時間。若由託運人或貨運代理商組裝ULD,截止時間通常為飛機起飛前3至4小時。逾時提交的ULD將被保留至下一班可用航班。抵達貨運設施後,地勤人員會對ULD進行稱重和檢查。若ULD未通過重量檢查、外形檢查或文件檢查,將被卸載並重新組裝——此過程可能耗費數小時。務必投入時間正確組裝並檢查ULD,以避免延誤和重新預訂成本。
ULD 規則一覽
依據 IATA ULD 規定(ULD-BR)、IATA 危險品規定(DGR)及特定機型輪廓限制。請務必向營運航空公司確認需求。
最大 LD3 總重
1,588 公斤
AKE — 最常見類型
最大 PMC 總重
6,804 公斤
P6P — B747 主甲板
IATA ULD 規定
IATA ULD-BR
管制標準
飛機輪廓
不得超出
依機型及位置而異
ULD 重量限制
依 ULD 類型認證
每個 ULD 都有一個認證的最大總重(MGW),標示於其識別牌上。這不是指導原則 — 而是由 ULD 製造商認證並獲航空公司接受的結構限制。超出 MGW 會危及 ULD 的結構完整性、飛機地板固定點,以及飛行的重量與平衡計算。常見 ULD 重量限制:LD3(AKE)= 1,588 公斤;LD7(AKH)= 3,175 公斤;PMC(P6P)= 6,804 公斤;LD11(AMP)= 6,804 公斤。各航空公司可能設定低於認證 MGW 的營運限制 — 請查看航空公司的特定 ULD 手冊。
飛機輪廓限制
在輪廓內建造 — 無例外
每個ULD位置在飛機上都有一個特定的輪廓——裝載的ULD必須符合的橫截面形狀,由飛機機身幾何結構決定。對於PMC貨板,輪廓會因飛機類型甚至同一飛機上的不同位置而異。LD3貨櫃的形狀預先設計為適應寬體飛機下層貨艙的輪廓。裝載的ULD若超出輪廓將在飛機艙門被拒收——飛機艙門實際上無法完全關閉。輪廓模板可從航空公司或地勤服務商處獲得。對於PMC貨板上的不規則貨物,請在用網固定前用模板實際檢查輪廓。
ULD中的危險品
額外的規則與標籤要求
ULD中的危險品受《IATA DGR》(危險品規則)管制。主要規則:DGD必須在ULD被接收前附於空運提單;如適用,須在ULD上貼附危險品類別標籤及「僅限貨機」標籤;放射性物質(第7類)在飛機上的ULD位置有特定限制;某些危險品禁止裝載於客機貨艙(禁止載客飛機——FPA),僅可搭乘全貨機運輸。切勿在同一ULD中混裝不相容的危險品——《IATA DGR》表9.3規定了哪些貨物不能共同裝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