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货物需要什么标签和标志?
选择您的货物类型和目的地,以查看必须出现在您的包装上的确切标志、标签和监管要求。
6种船运标记
每个出口货物都需要多种标记的组合。每种类型都有不同的用途——从货物识别到监管合规。
目的地标记
标明货物的目的地。包括:收货人名称或代码、目的港口或城市、目的国家和包裹号(例如1/20、2/20)。应至少出现在每个包裹的两个面上。使用与提单和商业发票中相同的标记。
船运标记(案例标记)
由发货人和买方约定的唯一标识符,用于识别该批货物。通常是短代码、采购单号或缩写后跟序列号。示例:「ABC/NYC/2025/001–020」。必须与所有单据(发票、装箱单、提单)完全一致。
操作标记
国际标准化象形图(ISO 780),指示包裹的操作方式。常见符号:易碎品(破损酒杯)、防潮(雨伞)、此面向上(箭头)、禁止堆放(交叉层)、温度限制、吊装位置。无需文字——符号在全球范围内都能理解。
重量和尺寸标记
每个包裹的毛重和净重,以及整体尺寸(厘米或英寸的长×宽×高)。大多数承运人和海关要求。重型或不规则货物需要标明重心。危险品包裹必须在包裹上标明毛重。
原产国标记
「Made in [Country]」或「Product of [Country]」——大多数进口国海关要求。原产国必须与原产地证书和商业发票相符。美国CBP要求大多数进口商品标明原产国。欧盟要求在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商品上标注原产国标记。对大多数市场必须用英文标注。
危险品标签
根据《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规则》(IMDG)、《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和《欧洲陆路危险品运输协议》(ADR)的规定,所有危险品均需贴标签。标签为菱形(海运/空运最小100毫米×100毫米),按危害等级进行颜色编码。必须包括:危害等级号、附加危险标签(如适用)和联合国号。标签必须贴在包裹的两个相对的面上。
IMO / IMDG 危险类别标签
危险品必须根据危险类别携带标准化菱形标签。海运/空运危险品标签最小尺寸为100毫米×100毫米。
标签必须为菱形,最小尺寸100×100毫米(海运/空运)。贴在每个包装的两个相对侧面。来源:IMDG Code Amendment 41-22 / IATA DGR 65th Edition。
6个导致延误的标记错误
标记与单据不符
纸箱上的运输标记必须与装箱单、商业发票和提单上显示的标记完全一致。即使微小差异(缩写、连字符、大小写)也会给海关质询货物提供依据。
缺少原产地标记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和许多其他海关当局将扣留缺少或原产地标记不正确的货物。货物可能需要在港口标记后才能放行——由进口商承担费用并造成延误。
危险品标签错误或缺失
未申报或错误标记的危险品是航运中最严重的违规行为之一。承运人可拒绝货物、施加巨额罚款,如未申报的危险品导致事故,发货人面临刑事责任。标签必须是正确的等级、正确的尺寸,并贴在两个相对的一侧。
缺少包裹号
每个包裹应编号(1/20、2/20等),与装箱单相对应。未编号的包裹在海关和货物检验期间会造成对账问题。如果缺少一个包裹,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标记仅在一侧
目的地标记和运输标记应出现在每个包裹的至少两侧(大纸箱最好四侧都有)。搬运标记必须在所有相关侧面上。单个面上的标记在堆放包裹时可能不可见。
标记不持久、不清晰
标记必须足够耐用以承受航程——抵抗湿度、搬运和温度变化。无保护涂层的粘性标签在潮湿环境中会降解。对于长期海运,使用模板印刷、烙印或防水标签。褪色或模糊的标记会导致海关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