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您的贸易交易需要哪种信用证?

选择您的信用证类型和贸易方向,查看付款时间、风险概况以及您的银行所需的确切单据。

付款时间

At sight — upon document presentation

风险等级

Low

最适合

Seller requires payment before releasing goods

典型银行费用

0.1–0.5% of LC value

信用证类型

信用证详解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担保,确保在满足特定单据条件后向出口商支付。类型决定了付款何时以及如何被触发。

即期信用证

最常见

当出口商向指定银行提交符合条款的单据时,立即(「见单即付」)支付。开证行审查单据并在5个银行日内支付。是新贸易伙伴之间大多数商业交易的标准选择。

远期(延期)信用证

买方友好

付款延期固定时间 — 通常为装船或提交单据后的30、60、90或180天。给进口商时间接收、销售和产生收入后再支付。出口商可以通过其银行对延期付款进行贴现以获得即期现金。

备用信用证

备用工具

不作为主要付款方式。功能类似银行担保 — 出口商仅在买方不付款时才能动用。用于开放账户贸易,卖方想要一个保障。在美国贸易中很常见;欧洲倾向使用银行担保。

可转让信用证

适用于中介

允许第一受益人(贸易商/经纪人)将全部或部分信用证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实际制造商)。贸易商用自己的发票替代制造商的发票,保持利润机密。要求信用证明确标注「可转让」。

循环信用证

重复装运

每次动用后自动恢复至规定额度。避免了为每次装运开证新信用证的费用。用于建立贸易伙伴之间定期装运相同货物。可以是累积的(未使用金额结转)或非累积的。

运作方式

开证信用证的开立和使用

信用证涉及四方和多个步骤。遗漏任何一个步骤或单据可能导致付款延迟数周。

1

销售合同规定信用证付款

买方和卖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合同规定信用证类型、有效期、最迟装船日期和装货/卸货港。

2

进口商向开证行申请

进口商(申请人)指示其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银行评估进口商的信用并收取开证费。进口商必须拥有信用额度或现金保证金。

3

开证行将信用证送至通知行

开证行通过SWIFT MT700将信用证传输给出口商所在国的对应行(通知行)。通知行验证信用证的真实性并将其转交给出口商。

4

出口商审查并发货

出口商在发货前应仔细检查信用证中的每一条款。如果任何条款无法满足(例如装船截止日期过紧、单据要求不可能实现),必须在发货前申请修改。

5

出口商提交单据

发货后,出口商收集所有必需单据并在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提交期限内(通常为提单日期后21天,但应在信用证到期前)向指定行/通知行提交。

6

银行审查单据

银行有5个工作日时间审查单据是否符合条款。即使是轻微的不符(日期格式错误、缺少重量、拼写错误)也可能构成银行拒付的理由。如符合条款,银行将单据转交开证行。

7

开证行付款

开证行检查单据,如符合条款,则从进口商账户扣款并向通知行/保兑行付款,由其向出口商付款。即期信用证从提交之日起5-10天内付款;远期信用证在到期日付款。

8

进口商收到单据

进口商从开证行收到原始单据(特别是原始提单)。原始提单是抬头单据,凭此可在目的地提取货物。

所需单据

信用证项下通常需要的单据

每份单据都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按照信用证条件进行检查,而不是根据实际贸易交易。

商业发票

必须完全相符: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商品描述、单价、总金额、币种和贸易术语——所有内容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条款完全一致。甚至大小写差异也可能导致不符。

提单(B/L)

必须是「清洁提单」(不含注明包装受损的条款),抬头为开证行或其他(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并显示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货港和卸货港。通知方通常为申请人。

装箱单

详细列明所有包件:纸箱/托盘数量、毛重和净重、尺寸。必须与商业发票一致——相同的商品、相同的数量。单据间的不符是导致拒付的主要原因。

原产地证书

证明制造地国家。目的地海关需要此证书用于关税目的。信用证将规定颁发机构(例如商会、政府部门)以及有时需要的特定表格(GSP Form A、EUR.1等)。

保险证书

信用证采用CIF或CIP条款时需要。保险金额必须至少为发票金额的110%,覆盖信用证规定的风险(通常为ICC A条款),日期不迟于提单日期。开放式保单按每笔装运签发证书。

检验证书

由指定第三方(如SGS、Bureau Veritas、Intertek)进行装船前检验。信用证将规定检验机构和检验内容(数量、质量、包装)。在货物装舱前进行实际检验后签发。

单据不符

6个最常见的信用证不符点

超过70%的首次单据提示包含至少一项不符点。银行有权拒绝——即使是打字错误也可能被拒。

迟交单据

单据在信用证到期日期之后或在提示期限之后提交(根据UCP 600,默认为提单日后21天)。这是最常见且最容易避免的不符点。预留缓冲时间。

迟发货

提单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发货日期。无法更正——货物已经发出。如果出口商无法按时发货,需在原截止日期前要求修改信用证。

货物描述不符

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完全一致。添加或遗漏词汇、错误的单价、错误的币种或错误的贸易术语。发票必须与信用证描述完全相同。

单据之间不一致

发票、装箱单和提单之间的数量、重量或金额不同。银行会比对所有单据。即使是微小的算术差异(四舍五入)也可能导致拒付。

提单非 「清洁」提单

承运人在提单上添加备注,说明包装受损、受潮或撕裂。信用证条款通常要求清洁提单。如果承运人注明问题,出口商必须在装船前解决包装问题,否则不符点无法避免。

缺少或不正确的背书

提单需要背书(「指示提单」必须空白背书或背书给开证行)。保险单可能需要背书。缺少签名或背书措辞不正确会导致拒付。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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